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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托车排放新国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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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《摩托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》、《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》两个新标准。新标准规定的排放格标相当于欧1标准,与我国目前执行的ECE40.01标准相比,新标准中对二冲程、四冲程摩托车的CO和HC排放平均加严了50%以上。

 

排气污染物

排放限值(g/km)

第一阶段

第二阶段

两轮轻便摩托车

三轮轻便摩托车

两轮轻便摩托车

三轮轻便摩托车

CO

6

12

1

3.5

HC+NOx

3

6

1.2

1.2

  注:1)第一阶段型式认证试验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;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  2)第二阶段型式认证试验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;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排气污染物

排放限值(g/km)

两轮摩托车

三轮摩托车

二冲程

四冲程

二冲程

四冲程

CO

8

13

12

19.5

HC

4

3

6

4.5

NOx

0.1

0.3

0.15

0.45

  注:型式认证试验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;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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