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出通知,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履行职责,密切配合,全面建立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,并从今年10月份到年底,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一次集中行动,对辖区内成品油经销单位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,凡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,要坚决取缔。
按照《全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总体方案》和《全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监督检查方案》的总体要求,以“三个加强”为主要目标,逐步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一是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,认真把好市场准入关。对无照经营的坚决取缔,对超范围经营的限期改正。严格规范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行为,营业执照取消“汽油”经营项目,经营范围一律核准为“乙醇汽油”。对使用“中国石油”、“中国石化”识的加油站进行清理,凡不隶属于“中国石油”、“中国石化”或由两企业特许经营的加油站,严禁使用“中国石油”、“中国石化”标志和招牌,对已使用的限期更改或摘牌,对擅自使用“中国石油”、“中国石化”标识,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。
二是加强成品油进销货渠道监管,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。完善车用乙醇汽油经销企业进销货台账、发票查验制度,从源头堵住假冒伪劣油品流入市场的渠道。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油品、超范围经营普通汽油、加油站购销油品中的不正当竞争以及短斤少两、坑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。
三是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质量监管,严格车用乙醇汽油质量抽检制度。各地每年都要制定车用乙醇汽油质量监测方案,并采取集中抽检和重点抽检、定期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的油品质量进行检测,对质量检验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查处,对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。吉林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封闭推广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省份,目前市场覆盖率已稳定在95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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