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, 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, 美国证监会 Securities & Exchange Commission (SEC)
定义:
借由监督交易活动,来保护投资人的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。美国国会成立的,负责监督证券市场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政府委员会。除外,委员会也负责监督美国的企业收购项目。美国证监会由五名委员所组成。美国证监会的法规旨在鼓励全面公开披露,以及保障投资公众,不会因为证券市场的欺诈或操控行为而蒙受损失。一般来说,大部分美国发行都必须在美国证监会注册。
解释:
联邦政府是由于受到192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风潮影响,于1933年起,一连串地订定了许多证券管理的法案,如1933年的证券法,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,信托债券法,1940年后的投资公司法案,投资顾问公司法等。证券法是规定公司要向大众募集资金而发行证券时,先向证管会申报(registration),申报的项目有:1)发行公司的名称,组织,业务性质,总公司所在地,与懂事,高级职员,财务与会计人员,承销商,大股东之姓名和住址;2)发行证券的资金运用计划和目的,及总共估计的价款;3)发行公司资本结构和盈余分派情形;4)最近及前两年的财务报表经公认会计师签证者;5)公司章程和承销合约副本。并备有公开说明书(prospectus)让大众的投资人参考。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有600至700个职员,包括律师,工程师,证券分析专家,检查员等。委员之下有数个重要部门:1)交易组;2)法律组;3)申报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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